3樓研習教室
更新日期:2018年09月19日
一、規格:
坪數為22坪,空間長12公尺、寬5.6公尺及高2.7公尺,並提供桌椅、白板、投影螢幕,容納人數約50人。
二、費用:(新台幣 元)
開 放 時 段 |
星期二 至 星期五
10:00~17:00 |
星期六、日
10:00~17:00 |
收 費 基 準(未稅) |
1000元/小時 |
1500元/小時 |
備註:
-
配合本館休館日(每週一),將暫停開放。
-
以上費用可依合作方式進行調整。
- 申請單位於接獲檔期通知後,應於本館指定期限內辦妥簽約事宜,並於簽約之同時依收費基準繳納50%場地使用費及設備維護保證金5,000元,逾期者視同放棄,餘款於使用日三十日前繳清。
- 申請單位所繳之保證金,俟使用後歸還所借物品,並將場地回復原狀,經本館檢查通過後,於七日內無息退還。
- 申請單位若須逾時使用,本館有權決定是否同意。逾時之費用以小時為計算單位,每小時加收800元(未稅)。逾時費用依雙方在場人員之書面紀錄認定之,由申請單位於租借結束後三日內一次給付本館,逾期未給付或申請單位已同意者,本館亦得逕自保證金中抵扣。
三、場租優惠:
(一) 為鼓勵國內藝文活動,凡藝文團體、學校機關等
租借使用,場地使用費享七折優惠,惟本館保留
是否給予費用優惠之權利。亦歡迎洽談其它合作
模式。
(二) 為積極推動城市行銷並協助本市影視產業發展,
經由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影片使用本場
地拍攝可獲得下列優惠:短期拍攝使用(一週
內)免收場地費,超過一週以上使用,其使用費
以五折計,以三個月為限;並以電影(含劇情長
片、短片、紀錄片、實驗電影等)及電視劇拍攝
為限。
(三) 公益團體使用可享5折優惠。
三、場地租借注意事項:
(一)為維護本館出入之安全,申請單位應於場地使
用首日前五日繳交工作人員之名冊,以便本館
製作工作證識別。
(二)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電力及館內設備。
(三)申請單位自有設備或私有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,
如有遺失,本館恕不負責。前項自有設備或私有
物品應於使用期限屆滿前遷離,逾期視為廢棄物
處置,本館得逕行清除處理,所需費用由保證金
扣除。
(四)未經本館同意,一律禁止在本館內外懸掛旗幟、
標語、人像或辦理義賣、樂捐、抽獎、摸彩,販
賣物品等行為。
(五)具有危險或妨礙通道之物品,本館得要求申請單
位移除,如申請單位不予移除,本館得停止其展
出。
(六)本館內全面禁菸、嚼食檳榔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