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樓中庭
更新日期:2020年05月04日
一、規格:
中庭廣場為有頂蓬半戶外空間,總坪數為88坪,空間長23米、寬12米,二層式頂蓬,第一層3.6米,第二層7.2米。同一時段最多可容納200人。
二、費用:
開放時段:週一 ~ 週日 09:00 ~ 17:00
收費基準:(新台幣 元)
開放時間 |
收費基準 |
09:00~13:00 |
5000元整(含稅) |
13:00~17:00 |
5000元整(含稅) |
三、場租優惠:
(一) 為鼓勵國內藝文活動,凡藝文團體、學校機關等預約使用,場地使用費享七折優惠,惟本館保留是否給予 費用優惠之權利。亦歡迎洽談其它合作模式。
(二) 為積極推動城市行銷並協助本市影視產業發展,經由本市電影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影片使用本市市有房地( 不含委外經營)拍攝可獲得下列優惠:短期拍攝使用(一週內)免收場地費,超過一週以上使用,其使用 費以五折計,以三個月為限;並以電影(含劇情長片、短片、紀錄片、實驗電影等)及電視劇拍攝為限。
(三) 公益團體使用可享5折優惠。
四、場地租借注意事項:
(一) 活動所需之電源、燈光音響及相關輔助設施,均由使用單位自行準備。(如需向本館租借電源,110v電源 以1000元計算;220v電源除基本電費1,000元外,每小時另收500元)
(二) 辦理活動之相關佈置、設備、物品之保管及有關安全事宜,均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。
(三) 使用中庭辦理活動(包括彩排及裝、拆舞台),其音量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管制標準及噪音管制 法施行細則之規定,如有違規情事, 一切責任均由申請使用單位負責;若因違反噪音管制規定,致使本 館遭受罰款處分時,本館得悉數自保證金內扣除,使用單位不得提出異議,保證金不足扣抵時,本館得依 法追償之。
(四) 不得在中庭地面及公共設施上進行具毀損之行為(如打樁、噴漆…。)
(五) 除特例申請外,中庭禁止汽機車通行。
(六) 申請活動不得涉及總統、副總統、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及政黨黨務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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